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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2/1/31 10:22:00
皮肤科医生彭洋 http://m.39.net/pf/a_4305597.html

幼儿园晨检及带药管理温馨提示

各位亲爱的家长朋友们:

根据卫生部文件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》第二部分第四条:“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。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,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,并请家长签字确认”之规定,我们幼儿园要做到及时让患病(包括传染病)幼儿离园回家休息治疗,以免耽误患病幼儿病情,同时因病休假的幼儿,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痊愈证明带来幼儿园查验,以阻断传染病的传播。

幼儿园是孩子聚集的公共场所,为了全体宝贝的身体健康,有效的做好传染病防控,避免幼儿带药产生差错,确保服药安全,根据幼儿园幼儿晨检及带药登记制度,敬请各位家长朋友配合做到以下几点:

晨间入园时请小朋友自觉排队在值班老师处接受晨检后方可入班。

晨检须知:晨检时如发现异常情况,需回家观察或就医的,请家长自觉配合,①就医后如诊断为传染病类,医院防保科开具返学证明方可回园;如诊断非传染病类,则带病历回园即可。②如幼儿有发热,发热当天不能回园,退热后的第二天需在家休息观察(以防体温大幅度变化,拖延治疗最佳时间),痊愈后方可回园。

另根据卫生局要求,各幼儿园托儿所须严格执行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》。其中规定家长带药的管理:“凡需带医院病历,无病历者不予喂药。不得带注射药品入园。”为了保障幼儿用药安全,按照上级规范药品管理指示,我园决定加强药品管理,敬请家长配合:

一、填单要求: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,幼儿生病需带药时,请家长朋友根据《幼儿园家长委托幼儿带药服药登记表》,认真填写日期、班级、幼儿姓名、所带药品名称、疾病名称及服用剂量和时间,及注意事项,并签上家长姓名。家长要保证委托用药的药品未过期、未变质,幼儿对委托药物无过敏史,家长已了解所委托药物的*性、副作用及不良反应。

二、委托喂药要求:家长每天只可带一次的药量,并按量按次分好。若药物未按次分好、班级、姓名有误及不清,或有疑问的、家长未签名的,我园概不喂药。药品需交给老师进行审检再安排服用。无病历、药单一律不接受委托;按照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,中药一律不予喂服,自购药、保健药、外用药、喷剂等特别抗生素类药物请在家服用。

抗生素、消炎性药品

(头孢、沙星、霉素、硝唑、西林)

1、阿莫西林

2、头孢曲松钠

3、氨曲南

4、阿奇霉素

5、罗红霉素

6、左氧氟沙星

7、甲硝唑

8、洁霉素

9、红霉素

10、链霉素

11、青霉素

12、庆大霉素

13、奥硝唑

14、克林霉素

15、阿米卡星

16、复方新诺明

请您在晨检处喂药登记表上,用正楷字认真填写清楚喂药日期、幼儿姓名、性别、症状、药物名称、每次服药量、服药时间及家长的姓名,并把药品包装好写上幼儿姓名,交给保健医保管。如自身原因未能填写和没填写清楚此表的家长,保健医将不予喂药,(园内服药时间为12.00-15:00)敬请见谅。

在园幼儿带药服药记录表

日期

班级

姓名

症状

药物

名称

服用剂量和时间

家长签字

三、严禁家长将药放在幼儿书包内,让幼儿自己服用,否则后果自负。

四、如幼儿有发烧、咳嗽等不适现象,请在家休息,避免交叉感染。

五、凡患传染病的幼儿,一律按规定进行隔离。医院返园证明方可入园。家长如发现孩子得了传染病(如手足口、疱疹性咽峡炎、水痘、菌痢、腮腺炎、肝炎、湿疹、红眼病等),应立即与本园联系,便于做好全园的预防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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